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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的通知

时间 : 2025-01-03     来源 : 未知     作者 : lyy     点击 : 次     

各有关单位:

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,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和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推进“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”工作和“美丽系列”建设实践,认真总结各地区、各有关单位探索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、建设美丽家园的实践经验和成果,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案例支持,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,入围案例将在品牌论坛上发布并在相关媒体上展示。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征集美丽城市、美丽县城(城区)、美丽乡村、美丽工厂、生态修复工程、环境保护工程、创新示范等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案例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、环境治理、产业发展、绿色低碳发展、科技创新成果等。

二、征集原则

征集工作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自愿的原则,征集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三、征集对象

各级政府部门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及个人承担的美丽中国建设实践项目或技术,均以单位名义申报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、申报单位(个人)填写《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申报表》(见附件);

2、填写要求:

(1)申报案例应主题明确、主旨清晰、层次分明,资料翔实可靠,突出实际成效;

(2)案例应兼具较好的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并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,适于公开推广;

(3)填写应采用记叙性语言撰写,可附带有关数据、图表、图片等,说明详实,图片清晰,符合印刷出版要求。

五、案例运用

1、征集结果将在品牌论坛上集中发布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

2、编印《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集》(每个单位2册);

3、颁发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入选证书(论坛期间颁发);

4、在官网、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上宣传推广。

六、征集流程

1、第一批请于3月31日前,第二批请于6月30日前,第三批请于10月31日前,将《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申报表》word版和盖章版提交至cnjg@163.com;

2、我会将择期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、公示;

3、评选标准在参考《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》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兼顾经济、社会的发展成效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媛媛、付蕊

电  话:010-51230009、13811206451、15117978250

邮  箱:cnjg@163.com

地  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610室

 

附件: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申报表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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